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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RRLS版權《馬拉喀什條約》有關閱讀殘障人士的版權豁免事宜

《馬拉喀什條約》有關閱讀殘障人士的版權豁免事宜

《2020年版權(修訂)條例》已於2020年6月26日正式生效。(條例詳情於知識產權署網站。)

《修訂條例》讓有知覺障礙或閱讀障礙(包括讀寫障礙)的人士可享為閱讀殘障人士提供的版權豁免,以符合《關於為盲人、視力障礙者或其他印刷品閱讀障礙者獲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馬拉喀什條約》(《馬拉喀什條約》)的標準,亦可為閱讀殘障(包括讀寫障礙)的使用者提供更整全的服務。

《馬拉喀什條約》是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轄下締結的國際條約,旨在促進及便利閱讀殘障人士獲取版權作品的無障礙格式版。截至二○二○年六月初,已有67個國家確認批准或加入該條約。中國已簽署《馬拉喀什條約》,有待確認批准。雖然香港目前沒有遵守《馬拉喀什條約》的義務,但《修訂條例》會優化現時的版權豁免,使之符合條約所列的國際標準,令閱讀殘障人士可早日受惠。

《修訂條例》優化了現行《版權條例》中容許製作特別版本(便於閲讀格式版)供閱讀殘障人士作個人使用的豁免或允許作為,包括:

(a) 擴大現行《版權條例》中「閱讀殘障」的定義,容許有知覺障礙或閱讀障礙(包括讀寫障礙)的人士使用為閱讀殘障人士提供的版權豁免;

(b) 釐清某些類別的版權作品的語音形式(例如有聲書)可用於製作便於閱讀格式版,供閱讀殘障人士作個人使用;及

(c) 容許版權作品的便於閱讀格式版在符合某些條件下可進行跨境交換,供閱讀殘障人士作個人使用。

《修訂條例》亦會就現行與閱讀殘障人士有關的版權豁免作出其他修訂,當中包括使條例用詞與《馬拉喀什條約》更為相符。